网络音乐知识产权刑法267


网络音乐著作权侵权的刑罚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八条之规定,侵犯著作权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网络音乐著作权侵权情节严重,是指以下行为:
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、音乐作品、电影作品、电视作品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资料的。
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表演、放映、播放、展览其作品的。
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。
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

网络音乐著作权侵权情节特别严重,是指以下行为:
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、音乐作品、电影作品、电视作品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资料的,复制发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表演、放映、播放、展览其作品的,表演、放映、播放、展览的次数众多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,传播的范围广泛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,复制发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
网络音乐邻接权侵权的刑罚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九条之规定,侵犯邻接权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网络音乐邻接权侵权情节严重,是指以下行为:
未经表演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。
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。
未经广播组织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录像制品的。
未经有线电视组织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有线电视节目的录音录像制品的。

网络音乐邻接权侵权情节特别严重,是指以下行为:
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表演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,复制发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,复制发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广播组织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录像制品的,复制发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有线电视组织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有线电视节目的录音录像制品的,复制发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
2024-12-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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